在检察蓝的天空下书写热爱


[日期:2024-04-22 14: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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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璐遥,女,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01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从事检察工作八年来,一直战斗在检察业务一线,始终坚守着“检察监督,服务为民”的初心。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杨璐遥将政治学习作为工作中的一项首要任务来抓,她深知政治学习不仅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公正执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思想保障。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在公诉岗位、经济犯罪办案部门、未成年检察业务部门先后8年,勇挑重担,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亿余元刘某集资诈骗案、K某等外国人有组织地针对中国国民实施的毒品案件、全链条打击刘某等人在石化行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依法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利用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体系,适用特殊制度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办理案件未成年案件收货三方锦旗、多次以座谈会形式听取帮教单位意见提出书面建议完善帮教制度,充分运用帮教基地心理咨询师的优势,在青岛市首次适用犯罪嫌疑人心理评估调查制度、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播种爱和法律的种子。在第四检察部工作期间,在领导统筹下创新完善四检合一办案机制,办理了青岛市内第一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跨省多地非法捕捞海产品案件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按照经略海洋战略规划,坚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专业化监督+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办案与练兵两手不误,实践与理论双向奔赴。在认真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她一直坚持实务与理论互促,吸收与输出并重的观念。办理疑难、重大案件后积极进行经验总结,对破坏金融秩序、食品药品监管秩序、涉税犯罪案件、涉众型犯罪、轻伤害案件和解工作、发挥检察院诉前主导作用的着力点等方面均撰写调研文章以及论文向市院或省院、国家征文比赛投稿。其中着眼个人办理的多起轻伤害案件经验形成的实务论文荣获山东省一等奖、基于妨害药品管理罪名的适用疑难问题研究论文获全国法制论坛优秀奖。先后参与青岛市未成年检察、民事业务检察竞赛荣获业务能手称号。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员,在近12年的检察工作经历中,她不忘初心,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做到了踏实勤恳、用心工作,她说人的每一天都是一张白纸,她希望可以用自己的努力与付出书写出自己最美丽的检察画卷,她坚信明天可以做得比今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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