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领走在前之二】采取“三个三”工作法 全力做好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日期:2022-08-05 1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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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妇女及其家庭因在刑事案件中受到伤害,又未得到犯罪嫌疑人赔偿,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将司法救助融入国家对妇女权益保护大局,不断完善司法救助举措,通过“三个三”工作法,积极构建以解决妇女群众困难为中心的多元化救助机制,加大涉案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力度,提升救助质效,展现检察为民办实事成效,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妇女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12.9万元,有效缓解了涉案妇女困难,助力困难妇女生活早日走向正轨。

建立三项机制,拓宽受案渠道



一是建立涉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背书审查机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案困难妇女救助案件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了涉案困难妇女救助案件工作并迅速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各业务检察部门实行涉案困难妇女案件司法救助背书审查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案困难妇女救助线索需在受案后三日内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接收线索后负责救助线索的联系、协调、受理和审查。
二是建立涉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会商联席机制。该院牵头会签《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并定期召开“涉案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就资源整合、线索摸排、困难情况核实、联合救助、心理辅导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探讨,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涉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在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困难妇女群体案件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及时对进入检察环节的困难妇女进行司法救助。

采取三项举措,快速审查特色办理



一是设立专门场所。妇女被害人因性别原因处于相对劣势,尤其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虐待、遗弃等案件的女性被害人及其家属,不仅涉及到个人隐私更是承受了身心伤害。为此,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单独设立了专门的接待室,既保护了申请人的隐私,又通过体贴入微的接待和言语上的解疑答惑,让妇女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
二是设置绿色通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专人办理,快速审核。对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特事特办,先行救助。
三是设计专门方案。对一些特殊案件如家庭具有特殊情况的困难妇女救助申请人,救助资金审批后,不一发了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及时制定救助金使用方案,跟踪救助金使用情况,评估救助效果。

做到三个结合,切实取得办案实效



一是结合困难妇女特点进行救助。妇女被害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受到伤害归根结底是因为其在生理、心理、体力和智力具有独有的特点才造成的。城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妇女被害人的以上特点对涉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进行多维度的审查办理。
二是结合妇女引发的信访矛盾化解进行救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女性开始逐渐频繁地接触社会、融入社会,在承揽更多的社会责任的同时,社会对女性家庭责任的要求却并没有降低,在家中女性还要承担更多操持家务、传宗接代、教育孩子的任务。如果社会对被侵害的妇女保护不当,家庭和社会可能会更加不和谐,信访矛盾会更难化解,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结合对妇女的心理重建进行多元化救助。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四看三助”(“四看”即看罪名、看年龄、看家庭、看收入,“三助”即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扶助)的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对刑事案件中涉案困难妇女被害人积极开展救助,既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又通过多渠道让其重燃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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