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院以“典型检察建议”为抓手 在经济犯罪检察中不断深化社会治理成效


[日期:2020-12-01 09: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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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中心工作,在经济犯罪检察中用透、用活检察建议监督作用,办理了一批典型性、创新性检察建议,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成效。

        一、探索实行异地监督,在服务依法治省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为切实解决异地制发检察建议上级规定较为原则,实践操作不规范问题,该院制定了《异地制发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明确了制发程序、对接协作、反馈落实等工作规范,切实保证了异地制发检察建议的效果。如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尤某以恋爱婚姻为幌子多次实施诈骗,并与多名女性进行过结婚登记,有重婚罪前科。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只着眼于办好合同诈骗案,而是延伸一步去核实“为什么重婚能屡屡得手,有没有行政机关的失职行为”。经向外市民政局调取尤某近年来的婚姻登记相关证据,发现该局在法院认定尤某构成重婚罪后,既未对尤某进行离婚登记亦未对该无效婚姻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又继续为其办理结婚登记。该院就外市民政局在履行婚姻登记的行政确认中,反复出现的审核把握不严的问题,经商外市检察院后,向该民政局提出检察建议,该市民政局就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把关不严和系统联网中存在的信息共享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该检察建议突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规范化的异地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二、探索实行跨级监督,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展现检察担当。该院牢树“该制发不制发就是失职渎职”的意识,加强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扶贫攻坚等领域检察建议工作的深入研究和精准运用,做到从发案单位到监管机关、从个案层面到政策层面、从个案预防到深层治理应发尽发,切实实现了“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良好效果如该院在审查办理保险公司代理人集资诈骗案中,检察官敏锐意识到单位在个人实施犯罪行为中存在管理漏洞,如果不引起警觉强化监督可能后续还会出现问题。于是第一时间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对该公司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强化职业道德和法律培训、建立完善代理人员管理档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同时与上级公司取得联系,明确告知检察建议制定的依据以及法律效力,阐释了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积极整改落实。该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专门来院就如何落实检察建议,强化预防机制建设、加强代理人员管理进行座谈交流,并制定了全面、翔实的整改措施回复检察机关。同时该院认为该案件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必须从政策层面加强监管,经向上级院汇报审核后,向监管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进一步筑牢防范金融风险壁垒。

        三、探索实行多手段协同监督,在促进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该院强化多手段协同监督,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辅以纠正违法等手段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觉,强化检察建议刚性,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如该院在办理成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成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有关行政法规和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检察官随即向成某某经常居住地外市某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向原判决法院提出撤销成某某缓刑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回复称,该局未接收过原审法院关于成某某的执行文书等材料,该答复与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未收到执行缓刑的相关材料相印证。该院认为县法院在缓刑执行过程中未履行告知、送达等法定职责,造成交付执行的过程衔接不畅,成某某并未被实际执行缓刑。经询问当地检察院意见后,遂向县法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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