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各部工作职责

办公室(挂新闻宣传办公室牌子):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同志处理检察政务;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负责对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部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及检察监督和刑事申诉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监督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开展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及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等工作。负责协助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办理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自侦案件。

第四检察部:发现同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发现同级法院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支持弱势群体向同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环保、食药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环保、食药、国有财产、国土出让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侵害两益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仍不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五检察部:负责受理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检察业务管理部(挂法警大队牌子)承办法律问题请示、组织调查研究、检委会日常等工作。负责对司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职责。统一组织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化与管理维护等工作。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职责。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意识形态等工作。对本院检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规章制度等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内部审计工作;承接上级检察院党组对基层院巡视巡察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院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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