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1997年前后当过三年兵,之后对枪支比较感兴趣,2023年年初的时候刷快手视频无意间发现一个卖发令枪的直播间,看了之后就抱着尝试的心态购买。王某某收到发令枪之后试射成功,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并开始尝试改造枪支。2月到3月期间,王某某又通过快手直播平台从商家处购买两把射钉枪和空包弹。购买射钉枪之后,王某某对对需要顶住物体才能发射的射钉枪进行改造,使其具有发射功能。2024年城阳公安机关接到公安部侦查快手平台出售枪支情况移交线索后,在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搜出两把射钉枪。其中一把改造的射钉枪被鉴定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2024年5月15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同年6月3日王某某被城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为一时的兴趣,购买、改造枪支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供稿:第一检察部 徐萍萍、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