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6月5日——第5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5月22日在山东考察时指出,“生态环境好,老百姓就多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大家要一起动手,共同建设和呵护美好家园。”保护绿色生态资源和环境,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来看看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城阳区检察院”)都为生态文明建设做了什么吧!
活动凝聚共识合力
构建湿地保护大格局
白沙河发源于崂山,流域200多平方公里,在演化过程中形成了面积约306公顷的湿地,为鸻鹬类、鸥类、雁鸭类及猛禽类等近200种鸟类提供栖息地,稳定支持着数千只以上水禽生存,多次观察到国家一级保护珍禽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杓鹬、震旦鸦雀等珍稀鸟类,河口区域也是海洋鱼类的重要洄游、繁殖地,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白沙河城阳区辖区河段具有湿地自然属性但未被列入重要湿地名录,且存在污水直排河道、建筑垃圾堆积、河道内违法设置地笼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城阳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办案过程中深化“外脑”和技术借助,邀请专业领域代表委员联合巡查、委托技术鉴定,提升湿地保护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检校合力开展湿地保护研究课题深入推动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系统修复。督促清理堆积的建筑垃圾120车、2500余立方,督促整改上游流域排污口57处、清理地笼近千米。针对湿地认定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湿地名录调查和认定工作。行政机关现已对白沙河按照一般湿地进行管理,划定了湿地保护范围,设立直接管理机构,制定了白沙河湿地管理保护规划,并系统开展了湿地资源监测、设立湿地保护标志、组织宣传教育等工作,白沙河湿地的管理保护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坚持以点带面
推动陆海统筹一体化发展
胶州湾位于青岛市区与黄岛区之间,湾口介于团岛角与薛家岛之间,湾内海岸线长163公里,沿岸行政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黄岛区六个区(市),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显著。2023年7月4日,城阳区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平台上接到志愿者反映城阳区星河湾附近胶州湾海岸上存在建筑垃圾堆积的线索。经调查发现城阳区星河湾附近胶州湾海岸上,堆积了大量的废石、渣土等建筑废弃物,海滩上散落有砖块等建筑废弃物。该处堆积的建筑废弃物系胶州湾海岸线及养殖池清理整治工程建设施工造成,施工单位施工期间使用石渣回填临时便道,在完工后对临时便道进行了清运,并将清运石渣就近存放在星河湾西侧海岸,未进行清运处置。该处堆放的建筑废弃物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影响了海岸生态环境。
城阳区检察院牢固树立陆海统筹、一体推进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清理整治,并强化源头管控,督促清运建筑垃圾21500立方米。同时,检察机关聚焦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主动担当作为,在办理个案的基础上,与区海洋发展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为持续深化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确保区域海洋治理长效常治提供了制度支撑。
数字检察赋能
推动地下水综合治理
2024年是最高检、水利部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2周年,城阳区检察院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系统梳理水资源相关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与行政机关掌握的取水许可数据进行筛选比对,发现辖区多家工艺品加工、模具处理等生产经营企业在未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导致地下水资源长期受损的问题。
城阳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水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案四处场所分别被作出关闭、罚款、督促规范手续等处理,对违法用水进行专项整治,排查洗车行业、在营制造业、包装饮用水和铸造业等企业等23家,立案处罚3起,累计罚款6万余元,封闭取水井5眼,督促10家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同时城阳区检察院将非法取用地下水线索排查列为辖区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机制的基础议题,以保证非刑事案件中的非法取用地下水线索的及时发现和移送。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 凝聚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行政司法合力,为区域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城阳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凝聚“府检”合力,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持续拓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第四检察部 吴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