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办案质效,提高出庭公诉能力,持续推进全市“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孟朝阳及纪检监察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务督察部相关人员和两名市人大代表参与了庭审观摩及庭后评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定罪量刑的重要事实进行有针对性的讯问,根据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代理意见,针对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通过举证、质证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并充分释法说理,开展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场表示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了点评,参与评议人员从法律文书、讯问技巧、庭审表现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点评,一致认为公诉人出庭指控有力、庭审整体效果良好,同时也对起诉书制作规范性、庭前加强沟通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青岛市人大代表也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等方面进行了点评,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