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推进“检护知产”走深走实,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10月22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城阳区司法局、琴岛公证处会签《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创建了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保证金提存制度,并举行签约仪式。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志刚,城阳区司法局局长皮海波、副局长王宪成,琴岛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董克海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皮海波局长表示,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保证金提存制度建立后,将为同类案件的办理带来诸多益处,一是公证机构为保证金提存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可有效增强法律的权威性;二是可以规范保证金提存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使案件处理更加高效;三是建立有效的保证金提存机制,可以提高行政处罚执行力度,节约行政资源。希望以此次合作签约为契机,各方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胡亚林检察长指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建立,是积极顺应改革需求,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效,保障认罪认罚从宽、行刑衔接制度顺利推进的创新机制、有力举措。
下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城阳区司法局、琴岛公证处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护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推动企业、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