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检真实案例系列】冲动的代价:酒驾遇查闯卡剐蹭警车,妨害公务罪


[日期:2024-03-21 10: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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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晚上,交警在城阳区某道路上设卡查酒驾。当晚,王某某在饭店喝了一瓶啤酒,开着面包车准备回家里。21时50分许,王某某驾车拐弯的时候发现前方的查酒驾关卡,在交警拿着测酒棒让其吹气时,王某某突然加速冲过卡口逃逸。在交警拦截过程中,王某某无视多次警告,驾车剐蹭警车,又蹭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加速逃离现场,后将面包车停在路边,弃车逃逸。2023年12月13日,王某某被交警抓获归案。经价格鉴定,警车与小轿车车损共计1743元。后王某某赔偿了两车维修费,取得小轿车车主谅解。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在交警依法查酒驾时,拒不配合,加速闯卡,剐蹭警车逃跑,属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3月11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对王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3月18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检查。暴力阻挠、加速闯卡逃避检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交警人身攻击或打砸毁坏警用装备涉嫌袭警罪,将会面临比危险驾驶罪更严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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