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要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城阳区人民法院联合签发《关于建立刑事裁判文书初步实质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附8600余字工具书性质的《刑事裁判文书初步实质性审查手册》。
《实施意见》是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和城阳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大数据,构建数字模型,联合对刑事裁判工作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进行数字化重塑。该意见明确规定了审查范围、审查时间、审查方式、审查意见的处理和沟通协作机制等内容。《刑事裁判文书初步实质性审查手册》则对包括罚金适用、刑期计算、程序适用等14种审查类型、29种具体表现情形和有关法律依据予以详细列举,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刑事裁判文书的审查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自查、事后审查、检法同步查、刑检案管同步查,通过检法配合协作主动寻找发现刑事裁判文书易错点,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置,提高刑事裁判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增强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监督的精准性。这种向前一步检法联动刑检案管互动刑事裁判审查机制,是全面落实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要求,也是诉源治理的进一步探索,将有效促进检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据悉,检法《关于建立刑事裁判文书初步实质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联合签发,以及《刑事裁判文书初步实质性审查手册》的制定使用在全国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