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学龙,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中共党员。从检12年来,他踏实工作,认真办案,获评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五月份城检之星。
· 严谨细致办大案 ·
他参与办理了王某波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承办了城阳区大部分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2022年办理粮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被调查人级别最高为一级调研员。在“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中,他在胡亚林检察长带领下,作为第二公诉人对刘某忠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协助领导较好的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在庭审结束后的评议座谈会上,取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肯定。

· 自行补侦破谎言 ·
他在办理姜某交通肇事案时,姜某饭后驾车送三名朋友回家路上肇事逃逸,姜某在公安机关称自己没喝酒,三名朋友也均称姜某没喝酒才开车,他敏锐地发现了事件的不合理之处,于是将一名和姜某关系比较远的证人传唤来院,向其释理说法,阐明利弊,证人承认了姜某喝酒的事实,他以此为突破口相继突破了其他两名证人,进而取得了姜某的口供,后法院对姜某做出有罪判决,本案也被评为城检双月优秀案例一等奖。

· 见缝插针学知识 ·
在第二检察部工作期间,他办理过众多经济类案件,涉及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职务侵占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多个罪名。不了解相关行业、没有充分的知识积累是不可能办好经济类案件的,除了在办案中学习外,他还在业余时间听司法考试课件,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理论体系。在2022年8月举行的青岛市第八届公诉人比赛中, 他经过笔试、答辩等环节,获得“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并获“优秀论辩奖”。
从检十二年,他用热血忠诚、公正廉洁诠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真谛,用心用情办好经手的每一个案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诚检惟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