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能力提升年】助力三孩家庭“超生罚款”案结事了


[日期:2022-10-08 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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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7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接访室内来了一对反映情况的夫妻,二人婚后生育了三个孩子,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相关单位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后,夫妻双方因为生活困难未能履行到位,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变化,来访夫妻到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请求停止执行并解除强制措施。
了解到有关情况后,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立即行动,专题研究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2021年8月30日公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务院据此废止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了:“对于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



明确了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后,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个案为突破口,对该类案件开展类案监督,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后,为推动该系列案件的整体解决,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就联合解决系列案件达成了共识。
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发出了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法院明确了对社会抚养费案件均不再执行,并且及时将已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当事人从失信名单中移除,解除了限制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家庭的正常生活终于得以恢复。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精神,秉持能动监督、系统监督理念,推动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遗留问题稳妥有序解决,在保障国家人口政策落地落实的同时,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下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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