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刊发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经验


[日期:2021-04-14 15: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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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近年来,我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突破制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三项创新机制”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相关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官网—长安剑、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我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省院公益诉讼工作基层联系点。
创建公益诉讼落实整改纳入区考核机制,着力破解“配合”难题。我院多次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动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检察长走进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研讨会,向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分管负责同志专题解读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2020年8月区委区政府正式印发《2020年青岛市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从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收到检察建议后按时回复有效整改,到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执行,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整个办理流程都列入对各行政机关、各街道的考核指标,把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正确、全面、依法履职的监督作为一项“刚性措施”,大大提高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配合度,推动公益诉讼进一步提档升级。考核机制落实以来,我院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多家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到检察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有效助力党委政府解决了水流污染、土地闲置等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创建公益监督员机制,着力破解“案源”难题。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我院聘任了84名政治坚定、具有强烈公益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区综治网格员担任公益监督员,辐射全区所有8个街道80余个社区,我院制定了《公益监督员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公益监督员进行专业培训。公益监督员充分发挥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生活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公益监督、举报和宣传中来,大大拓宽了公益监督线索发现渠道,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实现公益监督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机融合。2020年以来,公益监督员提供监督线索60余条,我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乱排污水、共享单车侵占人行道、林木坠落伤人等一批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相关案例被省院微信转发。
创建与多部门联动巡查机制,着力破解“成效”难题。与区法院、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多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联合联动机制,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扩展到与公益诉讼衔接,从行政执法到刑事追究、受损公益修复,各部门全程联动,形成“司法+行政”合力,确保了公益监督的落实成效。联合巡查机制建立以来,联合整治了非法开发的无人岛案,拆除违法建设700余平方米,并跟踪做好海岛生态恢复工作,该案是全省首例“无人岛”公益保护监督案。督促拆除违法建设35206平方米,清理建筑废弃物2000立方米,恢复林地1678.2平方米,恢复国有和社区储备地300余亩,恢复被硬化农用地约43334平方米,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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