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
取用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非法取用地下水 四检融合 “联勤联动”机制
【要旨】
针对关系民生的地下水资源亟待保护现状,检察机关以“四检合一”融合履职,解决线索发现难和调查取证难困境,坚持系统治理,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充分利用公益诉讼网格员等外部智库,跟踪调查整改评估效果,协同有关部门以个案促机制建设,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守护人民群众共享水资源的美好生活。
【基本案情】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城阳区院”)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中发现,部分工艺品加工点非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导致地下水资源长期受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城阳区院于2024年1月4日立案,利用食药环相关罪名刑事案件由公益诉讼部门集中办理的优势,对2023年度城阳区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全面汇总审查,查明:青岛某模具表面处理加工厂、青岛某饰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存在擅自取用地下水资源违法情形。上述涉案场所租赁人在未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的情况下,出租场地供他人用于生产经营,导致地下水资源长期受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城阳区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城阳区农业农村局依法负有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责,应依法查处。据此,城阳区院向城阳区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和开展专项治理。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四处场所中两处水井予以封闭处置,一处明确告知只能用于家庭生活,对一处违法取用地下水的处以2万元罚款并督促该厂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同时,全面梳理违法用水整治情况,共立案处罚20起,封闭取水井16眼,督促20家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2月28日,城阳区院邀请公益诉讼网格员志愿者一同对整治情况跟进调查,经核查,城阳区农业农村局确已履职进行查处,辖区取用水记录皆实现规范管理。
城阳区院注重以个案促规范的长效联通机制,与城阳区农业农村局以本案为基础,形成了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及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同时将非法取用水线索排查列为城阳区院、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勤联动”机制的基础议题,以保证非刑事案件中的非法取用水线索及时发现和移送。
【典型意义】
加强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关系到民生用水的安全。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条线“四检合一”履职为抓手,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公益保护并重理念,针对辖区非法取用地下水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系统整治,并强化职能监管。同时,以个案促规范,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为持续深化水资源保护和长效常治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青岛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