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领走在前之五】创建 “四检合一”一体化办案模式 构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格局


[日期:2022-08-16 14: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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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系统观念,探索建立了“四检合一”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一体化监督格局,推动实现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效能。自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68件187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办理的左某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一、建立专业化办案组,实现各项业务办案效能最大化
公益诉讼“四检合一”一体化办案模式,将食品药品、环境资源、公民个人信息等领域符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交由第四检察部集中统一办理,成立一体化专业办案组,克服了案件“分办”模式下,“只扫门前雪”、“各自为战”等弊端,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刑附民公益诉讼线索2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1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关口前移
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建立,实现了刑事诉讼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取证工作的全程同步开展。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城阳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签订了《关于在惩治刑事犯罪与维护公益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通过全程同步开展取证工作,在破解公益诉讼调查取证难题的同时,保证了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认定事实相一致,提高了证据链完整度与准确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结合犯罪行为获利数额提出了依法判令周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9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已判决全部支持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

三、深化检行联动,凝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惩治合力
充分发挥办案组在公益诉讼及行政检察工作中与行政机关间建立协作机制的优势,针对在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过程中中发现的刑事案件线索,督促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刑事案件线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16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形成打击犯罪与维护公益相统一的工作格局。



四、同步责任追究,为受损公益的修复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受损公益并重,办案过程中运用整体性、系统性思维,同步审查嫌疑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在综合考虑自愿认罪认罚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情节后,提出量刑建议。通过将强制措施的宽严、是否起诉以及量刑建议的轻重与鼓励当事人积极修复被损害公益、缴纳惩罚性赔偿金相结合,实现受损公益的修复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顺畅衔接,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后置于刑事诉讼程序导致犯罪嫌疑人民事赔偿责任无法与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公共利益损失无法有效弥补的问题。2021年以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6起环境保护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均提起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的诉讼请求,共计38.36万元。法院判决均支持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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